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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也应“最多跑一次”

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昨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起征点提高,受益最大的是普通老百姓,尤其是将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纳入专项附加扣除,则有助于消除地域家庭情况的不同造成的对民生问题的挤出效应。5000元的起征点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城市不同的家庭,其感受温度是不同的,以房贷为例,同样面积的一套房子,都是为了满足居住的基本要求,可是在一些一、二线城市,可能仅仅房贷的支出数额已经超出了5000元的标准,个税当然也需要对这种现象作出回应。

还有,一些家庭因为大病的关系已经承担了比较大的经济压力,这个时候,再按5000元的起征点缴个税,就不合理了,增加大病医疗支出的扣除,对于这样的家庭而言,也是雪中送炭。

相比于以往一刀切式的征收方式,改革后的个税征收无疑更灵活,更有针对性,更具有人性化,也更符合个税征收的立法精神。个人的收入情况是需要从收和支两个维度去观察考量的,在此基础上征收的个税才能比较全面地反映现实情况,才能更好地发挥个税调节社会财富的功能。

而这样一场改革也将改变个税的征收方式,个人需要适应,税务部门也需要适应。在立法、确定基本原则之后,大家将把焦点放在实施细则的制定上,目前,还不清楚具体将怎么样扣除,哪些项目可以扣除,数额比例是多少,比如教育问题的弹性就非常大,不同的家庭教育支出可能天差地别,个税征收方案如何来识别合理的部分和过度的部分,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可以肯定的是,因为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个人可能就需要拿着各种材料去税务部门办理扣除手续。怎么办手续,需要准备什么样的材料就可能成为非常重要的事情。税务部门需要在个人和法律间承担起桥梁的作用,尽可能地做好解释宣传服务工作,让个税改革的好处惠及每个个体。另一方面,个人有很多手续要办,税务部门的审核工作也将非常繁重,应对不力就可能造成排队、拥堵这样的现象,届时,税务部门是否能应对这么大的压力,也是需要尽早作出准备,出台相关应对方案。

这同时也对税务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从便民的角度考虑问题将影响本次改革的获得感。现在很多事情都能在网上办了,网上递交材料网上提供证明网上审核网上审批,那么个税的扣除是否也能多用一点互联网的服务方式,能否用“最多跑一次”这样的方式让成果最大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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