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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制度迎政策利好专家:扩大养老第三支柱覆盖面

9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作的个人养老金给予税收优惠,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提高保障水平会议决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作的个人养老金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缴费人按每年12000元限额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实际税负由7.5%降至3%该政策的实施要追溯到今年1月1日

对此,业内专家认为,个人养老金制度迎来税收政策利好,有助于扩大我国养老金第三支柱的覆盖面。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张连起对人民网记者表示,目前,我国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包括三大支柱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包括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

领取基本养老金不需要缴纳个税国务院常务会议发出的一揽子政策,就是针对第三支柱的张连起进一步阐述,本次会议确定的收入征收实际税负由7.5%降至3%,意味着中国的养老保障网将变得更密,更强

目前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金缺口逐渐扩大建立多层次的补充养老体系,有助于解决我国目前的养老基金支撑问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政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

李表示,通过实施个人所得税优惠,引导和鼓励居民缴纳个人养老金,有利于促进我国养老第三支柱的发展,对我国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具有重要的补充作用,同时,由于商业化的个人养老金与基金,保险等各种金融商品相关,商业化的个人养老金的发展也将有助于丰富中国的金融商品市场,从而促进中国宏观经济实现稳步前进。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个人养老基金账户内的资金用于购买符合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开发行基金等要求的金融产品,安全,成熟,稳定,规范,注重长期保值,满足不同投资者的偏好参与者可以自主选择个人养老金运营涉及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由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确定,并通过信息平台和金融行业平台向社会发布

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相关金融业务的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张连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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